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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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0.21g |
0.1%(50g: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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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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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04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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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痛,生肌。用于各种烧、烫、灼伤。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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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烧、烫、灼伤等创面(厚度薄于1mm),每4~6小时更换新药。换药前,须将残留在创面上的药物及液化物拭去。暴露创面用药。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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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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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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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黄柏、黄芩、地龙、罂粟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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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深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
本品为淡黄色可流动的亲水性基质软膏,遇光颜色逐渐变为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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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芝麻过敏者慎用;2、对由烧伤创面引起的全身性发病者须在烧伤湿性医疗技术医生指导下使用;3、夏季高温或者反复挤压、碰撞会使该膏体变稀,但这种改变并不影响药效。如出现此种情况,可拧紧软管盖于开水中热浸数分钟,取出后倒置,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恢复原状;4、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