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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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0.21g |
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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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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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04 |
国药准字H14023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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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痛,生肌。用于各种烧、烫、灼伤。 |
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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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烧、烫、灼伤等创面(厚度薄于1mm),每4~6小时更换新药。换药前,须将残留在创面上的药物及液化物拭去。暴露创面用药。 |
外用。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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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灼烧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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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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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黄柏、黄芩、地龙、罂粟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利多卡因。辅料为:乳酸依沙吖啶、卡波姆、甘油、乙醇、三乙醇胺、果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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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深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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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芝麻过敏者慎用;2、对由烧伤创面引起的全身性发病者须在烧伤湿性医疗技术医生指导下使用;3、夏季高温或者反复挤压、碰撞会使该膏体变稀,但这种改变并不影响药效。如出现此种情况,可拧紧软管盖于开水中热浸数分钟,取出后倒置,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恢复原状;4、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时间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 3、当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