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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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5ml |
6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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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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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国药准字H44024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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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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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 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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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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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 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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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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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
白色至类白色微细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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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 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 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 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 5.运动员慎用。 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