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cmx13cm |
20g:0.2g |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24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麝香、豹骨、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当归、八角茴香、山柰、冰片、樟脑、薄荷脑等18味。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