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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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
0.35g*9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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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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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021 |
国药准字Z200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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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滋阴清热,补肾益肺。用于肺肾两亏所致的虚劳咳嗽,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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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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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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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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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阿司帕坦、苯甲酸钠。 |
紫河车、熟地黄、龟甲(制)、天冬、麦冬、杜仲(盐炒)、牛膝(盐炒)、黄柏(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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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河车大造胶囊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颗粒,并有少量黄棕色颗粒状及黄色纤维状药材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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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