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021 |
国药准字Z1502148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本品的功效是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g,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阿司帕坦、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而带酸苦。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