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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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6g |
每片重0.5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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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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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228 |
国药准字Z2009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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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平喘。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喘息等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喘急气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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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7天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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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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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儿童禁用。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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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胡颓子叶、百部、太子参、穿心莲、麻黄、罂粟壳、南沙参、黄荆子、桔梗。 |
麻黄(制)、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葶苈子、罂粟壳、莱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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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污绿色,气微、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苦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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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宜在发病初期(72小时内)使用。4.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5.运动员慎用。6.合并有肺部感染、肺结核、支气管癌、支气管肺炎或其他肺部疾病患者应去医院就诊。支气管扩张、肺心病患者出现咳嗽时亦应去医院就诊。7.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肝肾疾病患者慎用。有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含有罂粟壳,不宜常服。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