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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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24片 |
5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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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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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国药准字B20020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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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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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取适量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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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3、胃肠系统:恶心。4、中枢及外围神经系统:头晕。 |
少数患者有轻微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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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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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防风、补骨脂(盐炒)、白芷、蒺藜(盐炒)、马齿苋、栀子、甘草、蛇床子、冰片、秦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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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灰色片;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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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
1.将药液涂患处后必须晒太阳10-20分钟,或在医生指导下照射紫外线,但要避免过度和过强的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以免反应强烈红肿起泡; 2.皮肤过敏者慎用,涂药先从小面积开始试用,如出现红肿起泡现象,暂停使用,注意对水泡不能自行捅破以免感染,水泡自行吸收后再试用,但晒太阳或照射紫外线的时间要缩短; 3.接近眼部患处时,注意避免药液进入眼内; 4.个别患者用药后,在皮损周边出现深色色素沉着,停药后可恢复; 5.服药期间避免应用影响黑色素合成的药物,如:维生素C、硫脲嘧啶、甲状腺素、二巯基丙醇、肾上腺素等;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