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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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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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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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05 |
国药准字H20010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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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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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 年龄3-6岁,体重14-21公斤,一次1.5-2片。2.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2-3片。3.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3-3.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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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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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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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薄荷脑、桉油、樟脑水盐酸甲酯,辅料为:香精、轻质液状石蜡。 |
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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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呈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气清香。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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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能内服。2.使用时皮肤出现皮疹,搔痒者,应停用驱风油,皮肤溃烂有渗液及外伤合并感染化脓者,不宜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驱风油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3岁以下儿童慎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