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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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g(含次硝酸铋0.066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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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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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86 |
国药准字H20083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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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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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一粒,一日一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粒,用温开水送服。 本品必须整粒吞服,不可咀嚼货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与食物中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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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含有较多镁盐,肾脏病患者长期大量应用可出现眩晕,头晕,心脏异常,精神状态改变,以及倦怠无力等高镁血症症状。 2、大量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钾浓度降低。 3、服用过量或出现过敏反应时以腹泻最常见。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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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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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甘草、次硝酸铋、碳酸氢钠、碳酸镁、氧化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辅料为:蔗糖、糊精、淀粉、碳酸钠、羟丙甲纤维素、磷酸氯二钠、滑石粉、甘露醇、聚丙烯酸树脂溶液胶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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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碗货颗粒,或本品为肠溶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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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含次硝酸铋、碳酸镁、氧化镁、碳酸氢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