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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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g(含次硝酸铋0.066g) |
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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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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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17 |
国药准字H4502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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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本品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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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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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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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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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甘草、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次硝酸铋、碳酸镁、碳酸氢钠、氧化镁。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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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片;气香,味咸、甜。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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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 3. 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 4.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