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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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ml:50mg;5ml:125mg;10ml:250mg |
0.25gx100粒/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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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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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49 |
国药准字H44023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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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止痢。用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细菌性痢疾等。 |
适用于敏感茵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失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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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2~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纳注射液中滴注;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 人一次1-2粒,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16粒。小儿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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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少;偶见皮疹、瘙痒、发热、寒战、疼痛、烦躁,罕见呼吸急促、紫绀、心悸、抽搐等。绝大部分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
1.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 2.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柱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 3.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转氨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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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对头孢茵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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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内酯磺化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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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橙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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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如需联合使用其他静脉用药,在换药时建议冲洗输液管,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2.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给药前应先询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是否有药物过敏史,针对这类用药患者应特别加强观察,以便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进行处理。 3.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4.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儿童以30~40滴/分钟为宜,成人以30~60滴/分钟为宜。滴速过快可能导致头晕、胸闷、局部疼痛。 5.稀释溶媒的温度要适宜,确保输液时药液为室温,一般在20℃~30℃之间为宜。 6.老人、婴儿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初次使用的患者应加强监测。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问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 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