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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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25mg*12片 |
60粒(阿斯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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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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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951 |
国药准字H20033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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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以及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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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饭后服用。 |
15岁以上,1日3次,每次2粒,饭后口服。8岁以上15岁未满,1日3次,每次1粒。可根据年龄与病情作适当的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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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偶有皮疹,皮肤发红、瘙痒,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眩晕,心悸及排尿困难,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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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危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的婴幼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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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中含): 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 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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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片心为类白色滴丸。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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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应停止服药并请教医师。 2.有心脏疾患、高血压或高龄者,青光眼、甲亢、排尿困难者及正在接受治疗者遵医嘱服用。 3.服用本品后,有时引起困倦,故不要驾驶或操作机械。 4.发热中的儿童及有痉挛史的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