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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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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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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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1 |
国药准字H650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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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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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2.小儿:5岁以上一次2.5~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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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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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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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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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或深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带咸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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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