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
|
生产企业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1 |
国药准字Z450223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2.小儿:5岁以上一次2.5~5毫升,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 |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或深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带咸苦。 |
本品为淡棕色颗粒;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