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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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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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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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893 |
国药准字Z11020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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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利肺生津,清喉散火。用于咽喉失润,咳嗽不爽,声音嘶哑,口燥舌干以及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本品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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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片,随时含化。 |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2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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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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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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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前胡、桔梗、天花粉、葛根、乌梅(肉)、檀香、薄荷脑。辅料为硬脂酸镁、蔗糖、淀粉、胭脂红、桔子香精。 |
诃子肉、川贝母、百药煎、乌梅肉、葛根、茯苓、甘草、天花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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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绿色的片;气香,味甘、辛、凉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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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急性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扁桃体化脓或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声哑失音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