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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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8毫升;每瓶装13毫升;每瓶装15毫升 |
每瓶装8ml;每瓶装10ml;每瓶装1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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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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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80003 |
国药准字Z330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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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痉,去翳明目。用于肝阴不足,肝气偏盛所致的不能久视、青少年远视力下降;青少年假性近视、视力疲劳。 |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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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必要时可酌情增加。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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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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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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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层粉,天然冰片,硼砂,硼酸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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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近无色至微黄的澄明液体,气香。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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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2.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