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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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25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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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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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657 |
国药准字H2002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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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肿止痛。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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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者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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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头晕等;有个别过敏性休克的病例。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孪、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S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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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7.消化道溃疡者禁用。8.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9.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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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双氯芬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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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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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后出现恶心、腹泻、腹痛等不适者应停服。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老年体弱及体重较低者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7.孕妇慎用。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