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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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片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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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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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59 |
国药准字Z20026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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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内盛引起的咽喉肿痛、咽部异物感,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喉炎、扁桃体炎、发热咳嗽,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急性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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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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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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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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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辅料为:淀粉、单糖浆、羧甲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 |
黄连、人工牛黄、冰片、黄芩浸膏、栀子、郁金、大黄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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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污绿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有特异香气,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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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