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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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片 |
每片重0.2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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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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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59 |
国药准字Z20073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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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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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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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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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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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辅料为:淀粉、单糖浆、羧甲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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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污绿色;味苦。 |
该品为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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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