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片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59 |
国药准字Z1502128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辅料为:淀粉、单糖浆、羧甲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污绿色;味苦。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