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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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l |
0.5gx12片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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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黄氏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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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751 |
国药准字H1302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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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开窍,消疲提神,祛风除湿,理气止痛。用于关节痛,神经痛,扭挫伤痛,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及蚊虫叮咬痒痛,晕车、中暑和疖疮初起。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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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擦抹患处。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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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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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未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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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薄荷脑、冬青油、冰片、薄荷油、樟脑 、丁香油、按叶油、桂皮油、叶绿素、香精、液状石蜡。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 聚乙烯 比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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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透明液体;气特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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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此药物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