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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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 |
3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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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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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11 |
国药准字H4302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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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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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外用,取适量涂患处并按摩片刻助其吸收,每日2-3次,病愈后继续使用1周,以防复发,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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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1.偶有灼热感或潮红等一过性反应,停药后很快自然消失。 2.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色素沉着,血管扩张,继发感染或皮肤轻度萎缩等不良反应。 3.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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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该药过敏者。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溃疡性病变。痤疮、酒渣鼻。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渗出性皮肤病。面部不宜应用。 |
1.对本品及任一成分及其他皮质类固醇类激素过敏者禁用。 2.感染性皮肤病禁用。如手足癣、体癣等真菌感染;疱疹、水痘等病毒感染;化脓等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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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哈西奈德。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支含维生索B6 45mg,蜂蜜1.2g蜂王浆0.12g和醋酸氟轻松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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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微粘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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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1.本品用于瘙痒时,必须先排除阻塞性黄疸、慢性肾病等继发性的瘙痒。 2.本品不适用于荨麻疹引起的瘙痒、皮肤干燥引起的瘙痒和老年性瘙痒。 3.本品不适用于异位性皮炎、药物性皮炎。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和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化脓或有大面积渗出处。 7.不得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薄处。 8.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不宜大面积使用或长期使用;使用本品时不可使用敷料和包扎。因这些情况下,可能产生全身不良反应。 11.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12.如并发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