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1 |
每支装15g |
|
生产企业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良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940 |
国药准字Z200272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痤疮,皮肤瘙痒,湿疹及日晒疮。 |
|
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外用,将患处用温水清洗干净后涂抹适量,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该药过敏者。 2.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 3.溃疡性病变。 4.痤疮、酒渣鼻。 5.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渗出性皮肤病。 7.面部不宜应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哈西奈德(氯氟舒松、哈西缩松)。 |
鲜芦荟汁、玫瑰花、苦参、杠板归、冰片、薄荷素油。辅料为硬脂酸、十八醇、甘油、单甘酯、聚山梨酯-80。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可微显黏性。 |
本品为乳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
注意事项 |
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对花粉和芦荟有过敏史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用药两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