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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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5g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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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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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63 |
国药准字Z2302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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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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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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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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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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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黄芩、龙胆、黄柏、栀子、升麻、石膏、知母、冰片等味。 |
人工牛黄、大黄、菊花、麦冬、薄荷、石膏、栀子、玄参、番泻叶、黄芩、甘草、桔梗、黄柏、连翘、炒牵牛子、枳实(砂烫)、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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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水的蜜丸,除去炭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凉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有凉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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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