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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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g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4.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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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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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83 |
国药准字Z5102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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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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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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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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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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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山芝麻。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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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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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糖尿病患者慎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