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8g*12片*4板 |
每1g相当于饮片0.39g |
|
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81 |
国药准字Z200551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约一汤匙,相当于饮片5.8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及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穿心莲、山芝麻。 |
桂枝、龙骨、蛤蚧、冬虫夏草、半夏、人参、川贝等。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液体;味甜,具杏仁香气。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