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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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粒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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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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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86 |
国药准字Z2010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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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
清热解毒,止咳,祛痰。用于咽喉肿痛,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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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0毫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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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发现不良反应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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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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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硬脂酸镁。 |
北豆根总生物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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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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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