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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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粒 |
0.457g(C16H19N3O5S0.4g与C8H9NO50.05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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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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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86 |
国药准字H2001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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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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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本品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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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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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既出现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既往曾出现与本品相关的黄疸或肝功能改变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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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5g/片和克拉维酸0.125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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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椭圆形薄膜衣片,一面有凹陷的‘AC’和划线.另一面是光面,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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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药物过量】 可能出现胃肠道症状.水及电解质紊乱.可采用水和电解质的对症疗法并保持水与电解质平衡,血中的本品可通过透析法清除。曾有阿莫西林结晶尿在某些情况下可导致肾功能衰竭的报道(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