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每丸重3g |
0.1g |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南安市莲花峰药厂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72 |
国药准字H130214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散寒,清热解暑,祛痰利湿,健脾开胃,理气和中。用于四时感冒,伤暑挟湿,脘腹胀满,呕吐泄泻。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泡服或煎服,一次6-9g。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
成分 |
枳实、紫苏、滑石、广藿香、木瓜、桑白皮、豆蔻、丁香、泽泻、九层塔、苍术、铁苋菜、砂仁、麦芽(炒)、荆芥、川木蓬、桔梗、小茴香、槟榔、前胡、柴胡、鬼针草、山楂、半夏(制)、白术、陈皮(制)、水龙、丁葵草、桂枝、甘草、天花粉、茯苓、香薷、桑叶、青皮、木香、茵陈、防风、白扁豆、大腹皮、车前子、厚朴、谷芽(炒)、茶叶。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色的茶丸;气香,味微甘、微苦。 |
本品为片剂。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