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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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mg |
10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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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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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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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112 |
国药准字H1096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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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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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年人常用量口服:常用0.125~0.5㎎,每日-次,7天可达稳态血药浓度;若达快速负荷量,可每6~8小时给药0.25㎎,总剂量0.75~1.25㎎/日;维持量,每日-次0.125~0.5㎎。小儿常用量口服:本品总量,早产儿0.02~0.03㎎/㎏;1月以下新生儿0.03~0.04㎎/㎏;1月~2岁,0.05~0.06㎎/㎏;2~5岁,0.03~0.04㎎/㎏;5~10岁,0.02~0.035/㎏;10岁或10岁以上,照成年人常用量;本品总量分3次或每6~8小时给予。维持量为总量的1/5~1/3,分2次,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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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纳不佳或恶心、呕吐(刺激延髓中枢)、下腹痛、异常的无力、软弱。2.少见的反应包括:视力模糊或“色视“,如黄视、绿视、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精神抑郁或错乱。3.罕见的反应包括:嗜睡、头痛及皮疹、寻麻疹(过敏反应)。4.在洋地黄的中毒表现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见者为室性早搏,约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应的33%。其次为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或加速成年人界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伴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停搏、心室颤动等。儿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应多见,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年人少见。新生儿可有P-R间期延长。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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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与钙注射剂合用;2.任何洋地黄类制剂中毒;3.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4.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若伴收缩功能不全或心房颤动仍可考虑);5.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扑动。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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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高辛。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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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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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与酸、碱类配伍。2.慎用:①低钾血症;②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③高钙血症;④甲状腺功能低下;⑤缺血性心脏病;⑥心肌梗死;⑦心肌炎;⑧肾功能损害。3.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心率及心律;②心电图;③心功能监测;④电解质尤其钾、钙、镁;⑤肾功能;⑥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地高辛血药浓度测定。过量时,由于蓄积性小,-般于停药后1-2天中毒表现可以消退。4.应用时注意监测地高辛血药浓度。5.应用本品剂量应个体化。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