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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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3g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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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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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456 |
国药准字Z15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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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活血、软坚散结。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乳腺增生病,症见:乳房疼痛、乳房肿块、烦躁易怒,胸胁胀满等。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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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4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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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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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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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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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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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夏枯草、川芎(酒炙)、僵蚕(麸炒)、鳖甲(醋制)、柴胡(醋制)、赤芍(酒炒)、玫瑰花、莪术(醋制)、当归(酒炙)、延胡索(醋制)、牡蛎。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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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微咸。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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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2、月经量过多者,经期慎服。3、偶见口干、恶心、便秘。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必要时对症处理。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