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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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4万单位) |
按C17H19N3O3S 计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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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许昌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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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126 |
国药准字H2001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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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胃炎,与抗溃疡药物合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之幽门螺杆菌感染,另可用于轻型急性肠炎治疗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反流性食管炎是因为胃内容物反流至食管引起,俗称“烧心病”,因为正常情况下胃酸只存在于胃中,当反流人食管时灼烧或刺激食管而产生“烧心感”。常常发生于饭后,因为食管括约肌帐力减弱或胃内压力高于食管而引起。胃内容物长期反复刺激食管黏膜,尤其是食臂下段黏膜而引起炎症,该病经常与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或食道裂孔疝等病并存,但也可单独存在。根据症状不同,分别属于中医“吞酸”、“吐酸”、“噎证”、“胸痹”等病证。)与抗生素联合用药,治疗感染幽门螺杆菌的十二指肠溃疡;治疗非甾体类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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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0mg,一日2次。轻型急性肠炎的疗程为3~5天;胃及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感染,3~4周为一疗程。餐后1小时服用。 |
必须整片吞服,至少用半杯液体送服。药片不可咀嚼或压碎,可将其分散于水或微酸液体中(如:果汁),分散液必须在30分钟内服用。 十二指肠溃疡:正常剂量为本品20毫克,一日一次,通常溃疡可在二周内治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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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见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和皮疹、血清转氨酶升高等。 2.偶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 |
临床试验表明,最常见的是头痛和胃肠道症状如:腹泻、恶心、便秘(便秘,是多种疾病的一种症状,而不是一种病。常见症状是排便次数明显减少,每2~3天或更长时间一次,无规律,粪质干硬。长期便秘会影响脾胃的运行,造成大肠的传导失常,产生大量毒素堆积,会继发肠胃不适、口臭、色斑等其他症状。 中医认为,便秘多为内热气郁所致,应虚渲热化郁,因此消除便秘需要从根本上对身体进行调理才可根除,切不可急于求成用一些对肠胃刺激较大的药物。),发生率在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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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奥美拉唑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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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庆大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美拉唑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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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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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注射治疗。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交叉耐药: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 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5.在用药过程中仍宜定期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