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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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90m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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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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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763 |
国药准字H19990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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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 ;肩周炎、滑囊炎、肌腱鞘炎 ;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 ;急性痛风 ;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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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进餐时服用口服成人一次90mg(1粒),一日1次,如果病情严重,使用剂量可增加到一日180mg(2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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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 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1.下列副作用偶有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不振、便潜血(个别病例可能导致贫血)、消化道溃疡(有时伴有出血和穿孔)、头痛、头晕、嗜睡/疲劳、耳鸣。患者如发生严重胃肠紊乱特别是上腹部疼痛和黑便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2.下列副作用很少发生:焦虑、精神失常、精神病、幻觉、沮丧、兴奋、肌肉无力、外周神经病变、肾脏损害、水肿、高血压、高钾血症、高度过敏性红斑、皮疹、粘膜疹、血管(精经性)水肿、多汗症、荨麻疹和瘙痒、脱发、过敏性反应、白细胞减少、肝酶升高、血尿素(氮)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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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造血功能障碍者以及对阿西美辛和吲哚美辛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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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萘普生为0.125给,辅料为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阿西美辛。化学名称:l-(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2-甲基-1H-吲哚-3-乙酸羧甲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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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j胶囊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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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哮喘、枯草热、呼吸道粘膜水肿或慢性呼吸道疾病者,对本品有发生过敏反应的危险。 (2)有溃疡病菌史、肝或肾功能损害、心力衰竭、癫痫、帕金森症或精神异常者应慎用或不用。 (3)与其他中枢神系统药物合用或饮酒时使用本品应特别慎重。 (4)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服用本品因其血小板聚集可能受到影响,会加重出血倾向。 (5)本品可能引起头晕、眩晕和嗜睡。故司机或机器操作者使用本品可能影响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