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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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60mg*1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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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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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986 |
国药准字H2003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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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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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 0.25 ~ 0.5g,早晚各 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 (2)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必要时每6~8 小时一次; (3)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 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4)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 小时一次。 2、小儿常用量:抗风湿,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2次。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0~120mg(1~2片)。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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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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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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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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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j胶囊剂 |
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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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