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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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0.12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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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
北京远大九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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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0 |
国药准字H2007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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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本品为粘液溶解性祛痰药。适用于急、慢性鼻窦炎。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部真菌感染、肺结核和矽肺等呼吸道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造影术后,促进造影剂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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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口服。 4岁-10岁儿童:急性患者一次0.12g,一日3-4次;慢性患者一次0.12g,一日2次。 本品宜于餐前半小时,凉开水送服,禁用热开水;不可打开或嚼破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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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不良反应轻微,偶有胃肠道不适及过敏反应,如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和循环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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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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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酸氨溴索 |
主要成份为桉油精,柠檬烯及α-蒎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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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本品为黄色肠溶软胶囊,内容物为浅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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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