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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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6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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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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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47 |
国药准字H2004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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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黏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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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1.小儿(12岁以下):口服,一次2.5-15ml,一日2次。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症状明好转后可减至一次10ml,一日2-3次;对严重呼吸困难患者,最初2-3天,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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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1、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痛、手颤、嗜睡、不安、头晕、失眠、四肢麻木等。 2、循环系统:偶见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过敏症:偶见过敏性皮疹,且有部分特异体质患者中,可发生全身性过敏,表现为瘙痒,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症等,此时应停药。 4、其它:偶见ALT、AST升高、倦怠胃肠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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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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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酸氨溴索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成份为每ml含盐酸氨溴索1.5mg,盐酸克仑特罗1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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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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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
1.与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儿茶酚胺类药物合用,可致心律不齐,故不宜合用。 2.正在服用MAO抑制剂或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增强本品对血管系统的作用,应特别注意。 3.不宜与普萘洛尔等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合用。 4.正在服用大量的其他交感神经兴奋剂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