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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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00mg,400mg;100mg |
1000ml/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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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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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37 |
H2014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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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证者。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可为有以下症状的糖尿病患者提供全部肠内营养: -咀嚼和吞咽障碍 -食道梗阻 -中风后意识丧失 -恶病质, 厌食或疾病康复期 -糖尿病合并营养不良 也可用于其他糖尿病患者补充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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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注射用水或相应的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使其溶解。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200~400mg,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静脉注射:一日1次,一次200mg,以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慢注射;糖尿病患者可用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十五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
本品通过管饲或口服使用, 应按照患者体重和消耗状况计算每日用量。 1、以本品作为唯一营养来源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ml/kg,平均剂量为一日2000ml(1800kcal)。 2、以本品补充营养的患者:根据患者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为一日500ml(450kcal)。 管饲给药时,应逐渐增加剂量,第一天的速度约为一小时20ml,以后逐日增加一小时20ml,最大滴速一小时125ml。通过重力或泵调整输注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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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全身性损害:发热、寒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喉水肿等; 3.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等; 4.心率及心律紊乱:心悸、心动过速等; 5.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震颤等; 6.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等; 7.心血管系统损害:紫绀、潮红、血压下降、血压升高等; 8.其他损害:血尿、肝功能异常等。 |
给药速度太快或过量时, 可能发生恶心、呕吐或腹泻等胃肠道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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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2.儿童禁用。 |
所有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患者, 如胃肠道张力下降、急性胰腺炎以及有严重消化和吸收功能障碍, 禁用本品。 其他严重的脏器疾病禁用, 如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 对本品所含物质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对果糖有先天性不耐受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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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有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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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味苦、微甘;有引湿性。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棕色乳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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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4.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6.有出血倾向者慎用;孕妇、月经期妇女慎用;过敏体质者 、肝肾功能异常者、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 7.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8.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
1、必要时按照本品的用法来适当调节降糖药用量, 尤其是本品的用量和给予的时间有变化时。 2、对非胰岛素依赖的糖尿病患者, 最好采用持续管饲或将每天用量分成几个小部分的方法给药。 3、对手术后和创伤后的糖尿病患者应作相应的代谢检查。 4、应保证足够的液体补充, 如饮水或输液。 5、本品含钠较低, 可以满足糖尿病患者的需要。但单用本品补充营养时, 应适当补充钠。 6、使用前摇匀, 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