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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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g(按C10H17N3O6S计) |
0.1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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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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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48 |
国药准字H44024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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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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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给药途径: ①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②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①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600m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②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炎: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③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④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 本品溶解于 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
口服。治疗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 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 顿服。预防 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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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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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1 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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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芝堂枣花蜂蜜含有葡萄糖、果糖、蔗糖、粗蛋白、水分、多种酶和矿物质等。性成份:还原型谷胱甘肽钠盐 其他成份:碳酸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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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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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②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溶解后本品在室温下可保存2小时;在0~5℃于生理盐水中可保存8小时。③放在儿童不宜触及的地方。④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皮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⑤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使用,并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4.该药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医生应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哮喘、胸闷、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大汗、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5.有哮喘发作史的患者慎用。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