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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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4万单位) |
1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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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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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650 |
国药准字H22024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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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痢疾或其他细菌性肠道感染,亦可用于结肠手术前准备。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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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240~640mg,分4次服用;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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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服后可有食欲减退、恶心、腹泻等。 |
恶心、呕吐、药疹、腹泻,停药后即消失;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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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对盐酸小檗碱和甲氧苄啶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3.新生儿及2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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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庆大霉素,为一种多组分抗生素,含C1、C1a、C2a、C2等组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盐酸小檗碱100mg,甲氧苄啶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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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无臭,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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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注射治疗。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5.在用药过程中仍宜定期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 2.用药期间应注意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螵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已有明显减少,则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