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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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袋装14g (2)每袋装5g(无蔗糖) |
5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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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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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002 |
国药准字Z2202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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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肝郁气滞、痰瘀互结引起的乳腺增生症。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经前疼痛;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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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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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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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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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香附、青皮、赤芍、丹参、王不留行、鸡血藤、牡蛎、海藻、昆布、淫羊藿、菟丝子。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制)、白术(炒)、浮小麦、远志(制)、甘草(炙)、栀子(炒)、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酸枣仁、茯苓、当归。辅料: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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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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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