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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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05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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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天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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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25 |
国药准字H20051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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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各种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单纯性苔藓、汗疱症等引起的皮肤炎症和皮肤瘙痒的治疗。 |
1.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 2.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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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均匀涂搽于患处,每日2~4次。银屑病及其他顽固性皮肤病可采用本品封包治疗,若发生感染则应结束封包,并使用适当抗菌药物治疗。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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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使用偶可引起灼热﹑瘙痒﹑刺激﹑皮肤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皮疹﹑色素脱失﹑口周炎﹑继发感染以及皮肤萎缩等。 |
1.在每天10mg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 2.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其它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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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外用皮质激素或本品中含有的其他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中的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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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奈德。 |
本品每片含氯雷他定1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淀粉、微晶纤维素、聚维酮K30、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 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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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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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部分患者中外用皮质激素的系统吸收可导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HPA)功能可逆性的抑制,Cushing’s综合征、高血糖和糖尿。使用效果更强的皮质类固醇激素、大面积、长时间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或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测尿游离皮质醇或ACTH释放试验来评估药物对HPA轴的抑制作用。如果出现HPA轴的抑制则应考虑停药,减少给药次数或换用作用较弱的皮质类固醇。儿童使用外用皮质激素的吸收率更高,故系统毒性的发生率更大。 HPA轴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较快地完全恢复正常。少数情况下,可发生停药反应,此时需采用系统皮质类固醇激素替代治疗。如果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应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若同时存在感染性皮肤病,则应停用皮质激素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除患有适应症中疾病的患者外,其他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皮肤治疗区域的密闭性包扎、覆盖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4、患者应向医生汇报所有局部不良反应,尤其在采用封包治疗情况下。 5、在尿布覆盖区域使用皮质激素治疗的儿童不宜使用紧束的尿布和塑料裤,因为这样会在局部造成密闭的环境。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6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及疗效目前尚未确定,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毫克,每2天服用1次货载医生指导下使用。 11.因老年患者服药后血浆浓度高于健康人,故老年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需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发生。 12.成人过量服用本品(40-180毫克)可发生嗜睡,心律失常、头痛,一旦发生以上症状,立即给予对症和支持疗法。治疗措施包括催吐,随后给予活性碳吸附被吸收药物。如果催吐不成功,则用生理盐水洗胃,进行导泻以及稀释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氯雷他定,还未确定腹膜透析能否清除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