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2g*45粒/盒 |
每袋装5g(无蔗糖) |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91 |
国药准字Z2010304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湿,醒脾消滞。用于脾胃伏火引起的消化不良,脘腹涨满,不思饮食、口苦口臭等症。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广藿香、栀子、防风、南山楂、六神曲、石膏、甘草。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适应症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红、手足心热者。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