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8片/盒 |
每支装10g |
|
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72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快速缓解过敏性鼻炎的相关症状,如打喷嚏,流涕和鼻痒、鼻粘膜充血鼻塞;以及眼痒、流泪和充血;腭痒及咳嗽。本品还用于缓解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相关症状如瘙痒,并可减少荨麻疹的数量及大小。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以直接用水送服。12 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一次1 片,一日 1 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
副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头晕、头痛、困倦、口干、乏力,偶见嗜睡,健忘及晨起面部肢端水肿。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氯雷他定。 |
丹皮酚、丁香油。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而在进行任何皮肤过敏性试验前48小时,应停止使用本品; 2.肝损伤、膀胱颈阻塞、尿道张力过强、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应遵医嘱用药。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