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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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8片/盒 |
0.15g*10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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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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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29 |
国药准字H2302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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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等患者。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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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应与食物同服或饭后一小时内服用,不得分割、压碎、咀嚼。 2.感染(轻、中度)剂量服药次数疗程: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500mg(二片),一天一次。 (2)急性支气管炎500mg(二片),一天一次。 (3)社区获得性肺炎500mg(二片),一天一次。 (4)咽炎和扁桃体炎500mg(二片),一天一次。 (5)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00mg(二片)一天一次。 |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3~4粒),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8粒);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4粒)。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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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3299例患者口服本(0.5g/天)7-14天,没有发现与毒性有关的死亡或致残。87例患者(2.6%)因不良反应终止用药,其中35例(40%)是因恶心和腹痛终止用药。 2.另一临床试验(口服本药0.5g/天,疗程5天)结果表明,35例患者(3.8%)因不良反应止用药,其中15例(43%)是因恶心和腹痛终止用药。 3.与本药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如下:头痛(7.7%)、腹痛(7.1%)、腹泻(6.7%)、恶心(5.9%)、消化不良(2.6%)、眩晕/头昏(2.1%)、皮疹(1.4%)、呕吐(1.2%)等。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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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地红霉素和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不应用于可疑或潜在菌血症患者(因其不能提供有效的药物浓度达到治疗部位)。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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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化学名称: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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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鲜红色或暗红色的结晶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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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轻度肝损伤患者,其平均Cmax.AUC和分布体积随服药次数的增多而略有增加,但不必调整剂量。 2.肾功能不全:其平均Cmax.AUC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趋于升高,但肾脏损伤(包括透析)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3.已有报道,实际上使用所有的广谱抗生素药(包括地红霉素),都会产生伪膜性结肠炎。因此,若使用抗生素的患者发生腹泻,考虑到这种诊断是重要的。这种结肠炎的程度从轻度至危及生命,程度不同。对于轻度伪膜性结肠炎病例,通常仅仅是停药就能奏效,对于中度至严重病例,就应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