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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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05g |
116mm×95mm(有Φ3mm孔11×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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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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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44 |
国药准字H2017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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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及骨骼肌和韧带扭伤、拉伤等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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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外用。用前先清洁患处,将贴膏撕去盖衬,贴于患处,一日1次,一次1片,3~7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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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偶有局部皮肤过敏、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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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皮肤病、破损皮肤及开放性创伤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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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辣椒流浸膏35毫克,颠茄流浸膏3.3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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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深棕红色或棕红色的片状有孔橡胶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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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本品贴后有灼热感,撕下后1小时内请勿洗热水澡。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