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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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50mg |
3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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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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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38 |
国药准字Z11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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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舒筋活络,散风止痛。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风寒湿痹,肢节疼痛,麻木拘挛,半身不遂,行步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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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3次。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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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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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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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川乌(甘草银花炙)、草乌(甘草银花炙)、当归、川芎、白芍、地龙、乳香(制)、没药(制)、香附(醋炙)、胆南星(酒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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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凝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腥,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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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饮酒能使乌头类药物易导致中毒。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