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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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50mg |
0.25g*3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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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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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38 |
国药准字Z6302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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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解毒,清肝热。用于中毒及“木布”降于胆腑,肝热、肝肿大、肝硬化、肝胃淤血疼痛等新旧肝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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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5丸,一日2次,研碎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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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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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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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绿绒蒿、天竺黄、丁香、肉桂、木香、藏木香、沉香、葡萄、渣驯膏、朱砂、红花、西红花、熊胆、人工麝香、小伞虎耳草、木香马兜铃、巴夏嘎、波棱瓜子、荜茇、余甘子、干姜、甘草、寒水石(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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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凝胶。 |
本品为棕黄色水丸;气微香,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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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木香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反应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