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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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60ml(100ml: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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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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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505 |
国药准字H200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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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1. 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 2. 可用于减轻或消除以下疾病的疼痛或炎症: (1) 扭伤、劳损、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旋转带肌腱炎及腱鞘炎。 (2) 痛经、牙痛、术后疼痛及腰部疼痛。 (3)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其它非类风湿性关节炎及急性痛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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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口服: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 3~0. 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 1岁~12岁儿童患者: (1) 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 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 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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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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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1.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 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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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 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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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
本品摇匀后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球混悬剂,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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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
1. 肠胃病患者慎用。 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 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