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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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氨苄西林0.1945g与丙磺舒0.0555g)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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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高卓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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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22 |
国药准字H20067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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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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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3.5g氨苄西林、丙磺舒1g)。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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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泻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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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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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194.5mg、丙磺舒55.5mg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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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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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3.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